本项目位于和县经开区裕溪河路南侧、鸡笼山路东侧,利用现有工业用地,不新增用地。本次为分期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范围包括已建成的1条汽车内饰PU革生产线及配套环保工程、公辅工程,以及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中规定的环保措施与环境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比2%。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5年编制完成,并于同年3月18日获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和环行审﹝2025﹞11号)。2025年11月18日,公司组织召开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验收组和专家组现场核查与技术审查,认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技术核查。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验收信息予以公开,公开期限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2月4日,并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受理联系人:尹优仙,电话:18366359300。
本项目地址位于和县经开区裕溪河路南侧、鸡笼山路东侧,不新增用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8°21′41.118″,北纬:31°45′55.917″。本次竣工环保验收为分期验收,验收范围为:已经建成的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评报告、审批意见中规定的和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工程,环境管理等要求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1条汽车内饰PU革生产线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2%。
《马鞍山瑞高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饰绿色环保新材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委托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2025年3月18日获得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评审意见,批复文号:和环行审﹝2025﹞11号。
2025年11月18日,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汽车内饰绿色环保新材料(二期)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经技术审查形成技术核查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认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技术核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候电话畅通,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开期限: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2月4日止。
受理电话:尹优仙
联 系 人:18366359300
【附件】
1.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验收监测报告
3.竣工验收意见
马鞍山瑞高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