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南路51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新增用地。验收范围包括已建成的污泥低温干化设备、约92平米危废库一座,以及相关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和配套环保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4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占总投资的25.3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2月3日获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马经开环审〔2024〕41号)。2026年1月20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验收组和专家组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及听取汇报,认为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按规定公开验收信息,公开期限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6日,受理电话18355537665,联系人蒋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南路51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厂房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8 度29 分10.48 秒,31 度38 分42.60 秒。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已建成的污泥低温干化设备,约92平米危废库一座,以及相关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评报告、审批意见中规定的和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工程,环境管理等要求的落实情况。
项目预计投资3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29.81%;实际投资45.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6万元,占总投资的25.32%。
《钕铁硼厂环保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1月委托安徽焓谷工程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2024年12月3日获得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批复文号:马经开环审〔2024〕41号。
2026年1月20日,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钕铁硼厂环保系统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了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具备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候电话畅通,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开期限: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6日止。
受理电话:18355537665
联 系 人:蒋莹
【附件】
1.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验收监测报告
3.竣工验收意见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