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对“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凤阳县南部山区偏西灵山~木屐山;
建设规模: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剥方法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采场采用单台阶生产,采用开段沟的形式开拓新水平,即在开拓运输道路与设计采场开采水平标高的交汇处,开挖并逐步扩帮形成生产工作线,生产台阶高度为15m,生产台阶坡面角为70~75°,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为45m。矿山生产规模为200万t/a。露天开采境界内利用资源量2870.53万t,按开采回采率98%,200万t/a的生产规模进行采掘进度,矿山总的服务年限为15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的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本项目影响区域内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主要因素和主要污染源;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址;你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何种不利影响最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风险等);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凡工
联系电话:19955075969
Email:fancc@csgholding.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石英产业园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895595485
Email:165968568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式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我公司来函、来电、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