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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石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来源: | 作者:建大环境 | 发布时间: 2022-03-01 | 114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庐江县石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有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庐江县石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位于安徽省庐江县城东北约18km,行政区划隶属于庐江县冶山镇、盛桥镇。矿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7°25′31″,北纬:31°21′28″;矿区储量保有水泥用石灰岩资源储量为3141.19万t,设计利用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2983.67万t,服务年限19.9年(不包含基建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年产150万吨水泥用灰岩矿。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保持一致,项目于20217月开工建设,20223月建设完成。

二、工程建设情况

  目前项目已基本建成,实际建设工程情况见表1。

表1  主体工程建设情况

工程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采矿工程

位于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标高:+118.20~+25.00,开采面积:0.4004km2采场上口尺寸1040×445 (长×宽),采场下口尺寸880×332 (长×宽);本项目采取分台阶开采,共6个台阶,生产台阶高度为15m,生产台阶坡面角为60°,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为40m。为了保证生产安全,各开采水平工作面皆垂直矿体走向布置(东西向布置),沿矿体走向推进。采场内矿量2983.67万t,采场内剥离岩石量932.34万t,开采规模为水泥用石灰岩150万t/a。

辅助工程

库房

矿山材料仓库、工具房利用原庐江县石山矿山开采经营部矿山生产场地及用房,总占地0.82hm2

办公区

租赁锦龙环保建材公司房屋,位于庐江县冶父山镇石山社区锦龙环保建材公司的现有办公楼二层五间房屋,南侧围墙边三间平房,面积合计约252平方米,用于办公、生活。

储运工程

排土场

表土堆放场位于原矿山破碎场地内,原破碎设备已拆除,地面现状高程为+65.5m~+66m,占地面2.25hm2,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有效容积10.35万m3,上游集水区集水已被矿山道路区拦截排导。

运输道路

新建至采场基建期首采工作面的道路500m(路面宽8.0m)。路面采用碎石路面,路面宽度约8.0m,原水泥厂已搬迁至原兴隆庵水库位置,矿区离水泥厂距离较近,直接运输至水泥厂。

公用工程

供电

矿山工业用电直接利用原矿山已有供电线路,自附近村庄1260m处现有电源引入矿山现有电房,满足生产、生活用电要求

供水

矿山生产用水主要是采场喷雾降尘用水及生产用水,用水合计50m3/h,水源取自矿区南侧兴隆庵水塘(因水泥厂建设,兴隆庵水库部分已被填埋,目前为水塘),未建设高位水池,生产用水直接从兴隆庵水塘取水。

排水

目前首采区开采标高为+85m,地表排水采用自流排水,首采区外围设置了截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浆砌石护坡,废水经截洪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兴隆庵水塘后循环利用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开挖采场内、外排水沟,排土场截水沟,采场大气降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及矿区洒水,余水排放至兴隆庵水塘。办公区生活污水由锦龙环保建材公司统一处理,洗车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车辆冲洗废水。

废气处理

湿式凿岩,设备自带降尘的设备,定期洒水;控制单次爆破药量,减少一次爆破废气量;爆破后进行喷雾降尘,及时对爆堆洒水降尘,设置5台雾炮机;采场内道路硬化、密闭运输、限制车速、洒水抑尘,配置洒水车;矿山及运输道路晴天每个1~2h洒水一次

噪声防治

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为主的治理措施:高噪声设备减震等。

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表土运往排土场堆存,排土场占地面2.25hm2,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有效容积10.35万m3,表土用于闭矿期矿山复垦。

生态恢复与复垦

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土地复垦。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我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1、生态防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其中的工程和植物措施,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边坡绿化以及临时覆盖等措施。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均采用植被进行生态恢复。严格遵循“边开发、边恢复,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

2、废水

1)施工期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处理过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场和排土场大气降水,经截排水沟、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兴隆庵水塘,再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3、废气

1)施工期

施工场地及道路、堆场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运输材料的车辆密闭等。

2)运营期

项目使用的凿岩设备为湿式,并自带降尘的设备,爆破过程中控制单次爆破药量,减少一次爆破废气量;针对爆破产生的粉尘采用三台雾炮机进行抑尘,并及时采用洒水车对爆堆洒水降尘,采矿过程也采取雾炮机抑尘 ;矿区内道路硬化,运输车辆(70t)均为自动伸缩加盖运输车辆,运输过程密闭、限制车速15km/h、同时矿区出口设置了一台车辆冲洗平台,矿区配置一台东风153洒水车对道路洒水,装卸过程中采用一台雾炮机抑尘、对矿石洒水;排土场覆盖防尘布、密目防尘网等防尘布料,同时采用一台雾炮机降尘

4、噪声

项目使用的为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同时使用,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项目每次爆破装药量控制在一定水平,采用多排孔延时爆破,毫秒迟发多段爆破,减少每一段的装药量,严格控制爆破次数,以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每次爆破时间,爆破均在白天进行,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均在白天运输等。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石、表土和沉淀池沉淀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石和沉淀物全部运至水泥厂用于生产,表土堆存与表土堆场用于服务期满后复垦。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17年4月28日,原合肥市生态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石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矿石露天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建审〔2017〕43号)。

公司目前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日后,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及环保台账,将制度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当中。

六、接受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建设单位: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文凯

联系电话: 18655158062

 

 

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022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