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8日,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安徽高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热水器内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了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高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热水器内胆生产项目位于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新芜大道8号,依托安徽高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有厂房进行建设,使用面积约17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年产电热水器内胆150万只。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使用安徽高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有厂房,建设电热水器内胆生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占总投资的1.46%。
2019年9月,安徽高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高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热水器内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了芜湖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评批复(环行审[2019]172号)。项目于2020年3月建设完成。
2020年4月18日,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安徽高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热水器内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了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候电话畅通,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开期限: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止。
受理电话:18365391887
联 系 人:梁朝锋
附件:
1.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验收监测报告表
3.竣工验收意见
安徽高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