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关于做好当涂县2023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当环﹝2023﹞19号。
3、信息公开内容
公司名称:马鞍山海狮织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余社平
地理位置: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当涂工业园
4、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表1 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序号 | 名称 | 年耗量(t) |
1 | 涤纶丝 | 4600 |
2 | 洗涤剂 | 66 |
3 | 保险粉 | 66 |
4 | 片碱 | 66 |
5 | 抗静电剂 | 22.5 |
6 | 柠檬酸 | 9 |
7 | 蓬松剂 | 45 |
8 | 平滑剂 | 75 |
9 | 分散染料 | 30 |
10 | 增稠剂 | 370 |
11 | 冰醋酸 | 4.06 |
12 | 除油剂 | 18.1 |
13 | 洗涤剂 | 40.5 |
14 | 分散染料 | 40.5 |
15 | 平滑剂 | 60.4 |
16 | 抗静电剂 | 11.7 |
17 | 新鲜水 | 54万吨 |
18 | 电 | 500万度 |
19 | 蒸汽 | 14000 吨 |
20 | 天然气 | 350万m3 |
5、污染物排放情况
(1) 废气治理措施
①烫光机、定型机、烘干机、蒸化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过滤网+冷凝器+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②纤尘粉尘经2套集中除尘系统处理后利用布袋收集;
③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0米高排气筒排放;
④污水站恶臭:对污水站生化系统进行加盖,收集恶臭气体至除臭装置(水喷淋+UV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⑤食堂油烟处理后从屋顶排放。
(2)废气排放情况
根据《马鞍山海狮织造有限公司家用纺织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废气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各类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有机废气经过处理后排放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限值;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尘、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特别排放限值),NOX 满足《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 2019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9﹞5 号)要求;污水站恶臭经收集处理(水喷淋+UV光氧催化)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等。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废水进中水回用系统继续处理后回用,另一部分废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当涂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尾水排入襄城河。
(4)废水排放情况
根据《马鞍山海狮织造有限公司家用纺织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废水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审核前厂区污水总排口能够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 2(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 年第 41 号)以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污染治理设施起到了设计预期的作用,对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治理。
(5)噪声
马鞍山海狮织造有限公司的高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泵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经过采取基础减振、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之后,降噪效果达10 dB(A)~25 dB(A),再经绿化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噪声得到大幅度消减,根据《马鞍山海狮织造有限公司家用纺织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昼夜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6)固废
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一览表见表2。
表2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1 | 污泥 | 一般固废 | 1500 | 委托安徽鑫多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定期处置 |
2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100 |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3 | 废纱线、废坯布 | 一般固废 | 180 | 回收利用 |
4 | 集尘装置收集纤尘 | 一般固废 | 50 | 外售处理 |
5 | 废油 | 危险废物 | 50 | 委托了安徽中久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
6 | 废包装材料 | 危险废物 | 0.6 | 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
(7)总量控制
环保部门暂未对马鞍山海狮织造有限公司下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马鞍山海狮织造有限公司家用纺织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涉及到的总量指标为:颗粒物、SO2、NOX 、VOCs,实际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环评建议总量指标要求。